服务领域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服务领域 > 评价报告网络信息公开
    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

       发布:中一检测

    时间:2016.11.20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强蛟镇

    联系人

    吴剑平

    项目名称

    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企业成立日期:20027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强蛟镇

    行业分类:火力发电(D4411

    项目总投资:184亿元

    开工建设时间:一期200311月,二期200612

    投产运行时间:一期200611月,二期200910

    生产规模:一期4×600MW,二期2×1000MW

    现场调查时间

    2016819

    现场调查技术人员

    梅宇、徐越

    企业陪同人

    吴剑平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16823--2016921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梅宇、林强、徐越、叶翔

    王佳威、杜振旭、朱在洪

    麻晓书、薄桂强、章露宁

    企业陪同人

    吴剑平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

    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氨、盐酸、氢氧化钠、硫化氢、硫酸、煤尘、矽尘、石灰石粉尘、噪声、高温和工频电场

    检测结果

     电气一次点检工和电气二次点检工接触的工频电场强度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各工种化学有害因素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的职业接触限值。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通过本报告的综合分析可知,该企业在总平面布置、总体布局、设备布局、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等方面较完善,经综合分析认为,该企业的职业卫生工作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但在建筑卫生学的照明、工频电场方面尚有待完善之处。该公司已为现场巡检的作业人员配置了防噪耳塞,另在高压主变设备四周均设置了防护围栏,无关人员均不得进入,且设置的巡检人员接触时间均较短。

    在实际生产作业及今后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中,应逐步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建议措施,持续改进生产现场作业环境,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进一步提高企业的职业健康管理水平,以确保生产的安全、有效运行。

    建议:

    (1)     在高噪声场所严格正确佩戴防噪耳塞,尽量减少接触时间,同时督促工人作业时按规范要求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2)     根据此次工频电场的检测结果,建议企业尽可能缩短作业人员巡检作业时间。

    (3)     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的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返回

    遇到问题?请给我们留言

    请填写您的手机号,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致电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