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价结论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进行行业划分,拟建项目属于医药制造业中的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行业代码为C2710。同时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业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行业,经分析认为,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2)职业病危害因素风险评估结论
拟建项目化学有害物质存在低风险危害的有34种,存在中等风险危害的有5种;噪声、高温存在低级别风险。
(3)可行性结论
经本预评价报告的综合分析,浙江信桥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6.005吨高端原料药及中间体产品技改项目(一期)在采取了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治措施和本报告书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满足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本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是可行的。
2建议
(1)控制职业病危害的针对性措施及建议
1)拟建项目操作室、车间办公室等宜与生产现场相对隔开,如果紧邻高噪声作业区域,应采取相应的隔声、吸音等防噪声措施,降低操作室、车间办公室等场所的噪声强度。
2)作业人员接触硫酸、盐酸等作业时,应配备7号滤毒盒,可能接触硫化氢时,应配备8号滤毒盒;此外,拟建项目制定的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存在部分个人防护用品发放频次较低、发放数量较少的情况,如防噪耳塞每年发放一次,每次发放4副,宜适当增加噪声等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频次、发放数量。
3)急救药箱设置时的补充措施及建议
①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表A.4急救箱配置参考清单完善急救药箱的物资配备。
②硫酸、盐酸、氢氧化钠等可能发生酸碱腐蚀、化学灼伤的工作场所,急救药箱内宜配备3%硼酸溶液、3~5%碳酸氢钠等弱酸或弱碱溶液。
③涉及高温作业的工作场所,急救药箱内应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药品。
④急救药箱应设置在便于劳动者取用的地点,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更新。
4)事故通风装置设置时的补充措施及建议
①事故通风的风机控制开关应分别设置在室内、室外边缘操作的地点。
②事故排风的进风口,应设在有害气体或有爆炸危险的物质放散量可能最大或聚集最多的地点。对事故排风的死角处,应采取导流措施。
③事故排风装置的排风口应尽可能避开门、窗、进风口和人员经常停留或经常通行的地点,不得朝向室外空气动力阴影区和正压区。
④检测报警仪设置时的补充措施及建议
根据《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223-2009)等标准的要求,污水处理站进行污泥压滤、清淤等作业时可能接触硫化氢(高毒),应配置便携式硫化氢检测报警仪。
⑤应在原料罐区、仓库、污水处理站、RTO废气处理设施等场所设置喷淋洗眼器,实际设置时应靠近可能发生酸碱腐蚀、物料可能大量泄漏等相应事故的工作地点。
(2)控制职业病危害的预防性或持续改进性措施及建议
1)在设备选型、采购过程中,严把质量关,降低日后生产过程中化学物质“跑、冒、滴、漏”现象或发生事故的风险;在后期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生产设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检维修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跑、冒、滴、漏”。
2)拟建项目建成后,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及“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文的要求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3)进入罐体、反应釜等容器类的设备以及管线等密闭空间内作业前,应切断一切物料,彻底冲洗、吹扫、置换,加好盲板。对氧含量、可燃气体含量等进行取样分析,经取样分析,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和现场警示标识,经密闭空间作业许可后方可进入作业。准入者应佩戴核实的个人防护用品,系好安全带(绳),携带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及通讯设施,在有监护者监护的情况下进行作业,并严格按照密闭空间职业安全卫生作业操作规程要求操作。
4)在日常运行过程中,应加强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督促工人作业时正确使用,同时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定期维护和更换。
5)拟建项目投产运营后,对于外包作业(如产品包装、设备大修等),企业应切实执行国家的职业卫生法律、法规,遵循“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业卫生的法律责任;应加强外包单位的监督与管理,督促承包单位落实各项职业卫生工作,确保劳动者职业健康与安全。尤其对于外包单位的密闭空间作业,应建立作业准入审批制,严格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时切实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对外包单位实行经常性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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