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建设项目所属行业为装卸搬运业(行业代码:G5810);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项目;该项目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能够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的补充措施及建议,在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工人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能够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内,能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已具备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建议:1、对于本次评价未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建设单位应在后续运行过程中,在有装卸作业的情况下,补充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告知劳动者;
2、对于外委的专业作业,企业在与委托机构签订合同时,应提出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和职业病防护方面的要求;
3、建设单位宜在外操室设置辅助照明设施;
4、对于本报告中提出的关键控制点,企业应着重从操作规程、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等方面加强监管,以最大限度地预防职业病危害;
5、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要求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6、加强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的演练,并加强对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和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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