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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嘉成化工有限公司

       发布:中一检测

    时间:2017.05.31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浙江嘉成化工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七东路1

    联系人

    陈伟峰

    项目名称

    浙江嘉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2-氨基-4-乙酰氨基苯甲醚项目(一期生产规模7000/年)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简介

    企业于2015422日获绍兴市上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浙江嘉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2-氨基-4-乙酰氨基苯甲醚项目的核准批复(虞经开区投资[2015]51号)。计划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为年产7000吨,一期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于20165月取得了绍兴市上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审核意见书(虞安健项目预审字[2016]10号);在设计阶段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并于20167月取得了绍兴市上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审查意见书(虞安健项目设审字[2016]12号)。一期项目于20161126日投入试运行。项目定员122人,行政管理等人员则依托企业原有,操作工人实行三班三运转制。

    现场调查时间

    2017.1.3

    现场调查技术人员

    李丹霞、徐越

    企业陪同人

    陈伟峰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17.1.101.12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李丹霞、郑刚超、王佳威、何向杰、薄桂强、翁咪娜

    企业陪同人

    陈领、李星、张永明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

    氢氧化钠、对硝基氯苯、甲醇、乙酸、硫酸、硝酸、二氧化氮、活性炭粉尘、氯化氢、噪声、高温

    检测结果

     1、各评价单元受检岗位工人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的要求;

    2、各评价单元受检岗位工人接触的噪声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建设项目所属行业为有机化学原料制造(C2614;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该项目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能够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的补充措施及建议,在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工人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能够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内,能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已具备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建议:1、建议企业将防毒口罩配备的3#滤毒盒更换升级为既能防酸性气体又能防有机气体和蒸汽的防混合气体滤毒盒;同时将1#车间应急柜内配备的应急使用防毒面具配套滤毒中罐也更换升级为既能防酸性气体又能防有机气体和蒸汽的防混合气体滤毒中罐;

    2、建议企业在生产工艺允许的条件下,为3#车间废水处理活性炭投料口设置局部通风除尘装置;

    3、建议企业在各取样地点的取样作业宜采用真空或密闭取样方式进行取样;同时要求工人按照取样作业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

    4、建议企业在生产工艺允许的条件下将硝化落料处的布袋更换为落料管,减少有害物质的外逸;

    5、建议企业在生产工艺允许的条件下在产品包装下料口处增设固定套口(采用合适的接口),避免有害物质逸散;

    6、完善现场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的设置;

    7、加强对硝基氯苯、甲醇等化学品及槽罐车在厂区内装卸、运输过程中的防护,预防化学物质泄漏;

    8、对进入密闭空间作业人员应严格按《密闭空间作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 205-2007)的要求以及企业内部制定的相关制度进行操作,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9、对于外委的专业作业,如大修期间的反应釜、塔、罐等应急检维修或密闭空间作业等,企业在与委托机构签订合同时,应提出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和职业病防护方面的要求;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同意通过该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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