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州市大鹏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210吨嘧菌酯等 十个品种原药及500吨高效绿色制剂转型升级的技改项目 (废水、废气)验收的公示
发布:中一检测时间:2018.04.08关于台州市大鹏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210吨嘧菌酯等 十个品种原药及500吨高效绿色制剂转型升级的技改项目 (废水、废气)验收的公示
台州市大鹏药业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2015年4月,台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的编制,2015年6月12日浙江省环境保护厅以浙环建〔2015〕17号文出具了本项目环评报告书的批复。 我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由台州市大鹏药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中一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和3位特邀行业专家组成。 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该项目废水、废气排放基本上达到国家相应排放标准,验收工作组认为认为台州市大鹏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210吨嘧菌酯等十个品种原药及500吨高效绿色制剂转型升级的技改项目(废水、废气)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针对验收组提出建议,我公司依据专家意见进行复测,复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补充完善了验收监测报告。 现特向公众公示,请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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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大鹏药业有限公司 2018年4月8日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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