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国金优模轻合金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发布:中一检测时间:2022.04.01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象山国金优模轻合金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第一阶段)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象山国金优模轻合金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象山国金优模轻合金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象山县滨海工业园区海泰路9号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检测报告、验收意见等 公示时间: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29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沈总 联系电话:13701935985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nb9SfqJTF9-dJVODH6sVA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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