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该项目(一期)的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个体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等方面基本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因此,该项目(一期)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在采取本评价报告所提的补充措施及建议,以及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工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可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内,能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该项目(一期)已具备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建议:(1)该项目(一期)主要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噪声,虽现场充装工接触的噪声强度均符合职业限值的要求,但部分工作场所产生的噪声强度较大。在生产负荷增大时,现有工艺不变,噪声强度会随之增大,对于这种情况,企业应予以重视,。因此,需督促作业人员进入这些工作场所前佩戴好、并能正确使用防噪耳塞等个体防护用品,减少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2)增强工业气体分析室内工作台的辅助照明。
(3)完善现场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
(4)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要求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如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证明,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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