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涂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阶段性废水、废气)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发布:中一检测时间:2018.09.19长涂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阶段性废水、废气)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长涂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阶段性废水、废气)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长涂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阶段性废水、废气) 建设单位:长涂镇中心卫生院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10月2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海 联系电话:13967236653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w8zEUAlDwZyY-WQHTJNog 密码:5fw3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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