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1)总体布局:该项目总体布局情况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2)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该项目生产工艺流程顺畅、设备布局合理,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3)职业病危害因素:该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塑料粉尘、丙酮、噪声。通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表明,除部分岗位工人接触噪声强度超标外,其余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均能符合相关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4)职业病防护设施:该项目采取了防尘、防毒、隔声减振降噪、防暑降温等防护措施,控制工作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和强度。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表明:防尘、防毒、隔声降噪、防暑降温等防护设施基本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5)应急救援设施及措施:该项目采取的应急救援设施及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6)建筑卫生学设置:该项目建筑卫生学设置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7)辅助用室设置:该项目辅助用室的设置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8)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该项目为作业工人配备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其配备的种类、数量、防护参数符合项目自身特点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9)职业卫生管理:该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制定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开展了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
(10)职业健康监护:建设单位按规定对该项目作业人员进行了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对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禁忌证未予录用。
(11)该项目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能够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的补充措施及建议,在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佩戴有效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后工人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能够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内,能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建议建设单位将工业零部件车间装配区自动装配设备进行隔离设置,采取隔声降噪设施,减少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对作业人员的影响。
(2)建议建设单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粉料机密闭安置在隔音房内,降低工作场所噪声强度,同时加强粉料作业人员的管理,在粉碎机运行时尽量远离设备。
(3)由于该项目存在噪声超标岗位,建设单位应加强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的管理,督促工人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耳罩和防噪耳塞。
(4)对于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如通风排毒装置、隔声设施等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并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有效并正常运行。
(5)对于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关键控制点,建设单位应着重从操作规程、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等方面加强监管,以最大限度地预防职业病危害。
(6)完善现场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
(7)建议建设单位在浴室增设淋浴器数量,以满足作业工人日常使用的要求。
(8)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要求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9)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要求,进一步做好工人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杜绝存在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对发现职业健康损害者,应按规定给予复查、诊疗,并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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