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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益升华特种纤维(宁波)有限公司

       发布:中一检测

    时间:2016.09.13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益升华特种纤维(宁波)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宁波市北仑区黄海路99

    联系人

    马彬珍

    项目名称

    益升华特种纤维(宁波)有限公司电子塑料配件、工业缓冲垫、注塑模具生产项目

    项目简介

    益升华特种纤维(宁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现位于宁波市北仑区黄海路99号,该公司由英国上市公司ESNT INTERNATIONAL LIMITED独资建立,投资规模1590万美元,是一家集开发、生产及销售为一体,专业从事高新技术仪用纤维材料生产的外商独资企业。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高科技仪用功能材料、原料及医用纤维棉芯的生产,仪用功能纤维、泡棉、多孔塑料机洁净擦拭产品的进出口及国内批发。

    现场调查时间

    2016.6.30

    现场调查技术人员

    朱在洪、井瑜

    企业陪同人

    马彬珍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16.8.98.10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朱在洪、朱佳欢

    企业陪同人

    马彬珍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

    塑料粉尘、丙酮、噪声

    检测结果

    该项目各评价单元受检岗位工人接触的化学有害因素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的要求。

    该项目受检的粉料工、装配工(自动装配)、脚垫操作工和模具工接触的噪声强度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其余受检岗位工人接触的噪声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该项目受检的非噪声工作地点的噪声强度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1)总体布局:该项目总体布局情况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2)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该项目生产工艺流程顺畅、设备布局合理,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3)职业病危害因素:该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塑料粉尘、丙酮、噪声。通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表明,除部分岗位工人接触噪声强度超标外,其余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均能符合相关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4)职业病防护设施:该项目采取了防尘、防毒、隔声减振降噪、防暑降温等防护措施,控制工作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和强度。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表明:防尘、防毒、隔声降噪、防暑降温等防护设施基本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5)应急救援设施及措施:该项目采取的应急救援设施及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6)建筑卫生学设置:该项目建筑卫生学设置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7)辅助用室设置:该项目辅助用室的设置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8)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该项目为作业工人配备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其配备的种类、数量、防护参数符合项目自身特点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9)职业卫生管理:该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制定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开展了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

    10)职业健康监护:建设单位按规定对该项目作业人员进行了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对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禁忌证未予录用。

    11)该项目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能够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的补充措施及建议,在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佩戴有效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后工人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能够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内,能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建议建设单位将工业零部件车间装配区自动装配设备进行隔离设置,采取隔声降噪设施,减少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对作业人员的影响。

    2)建议建设单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粉料机密闭安置在隔音房内,降低工作场所噪声强度,同时加强粉料作业人员的管理,在粉碎机运行时尽量远离设备。

    3)由于该项目存在噪声超标岗位,建设单位应加强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的管理,督促工人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耳罩和防噪耳塞。

    4)对于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如通风排毒装置、隔声设施等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并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有效并正常运行。

    5)对于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关键控制点,建设单位应着重从操作规程、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等方面加强监管,以最大限度地预防职业病危害。

    6)完善现场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

    7)建议建设单位在浴室增设淋浴器数量,以满足作业工人日常使用的要求。

    8)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要求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9)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要求,进一步做好工人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杜绝存在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对发现职业健康损害者,应按规定给予复查、诊疗,并妥善处置。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清晰,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原辅材料等描述较完整、准确;

    2、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分析较清晰;

    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正确;

    4、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基本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5、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分析较正确;

    6、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基本满足相关要求;

    7、职业健康监护基本落实;

    8、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具有可行性、针对性;

    9、对策措施和建议实用、合理、可行;

    10、评价结论正确。

    11、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及建议:

    1)补充现有项目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2)补充注塑废气处理系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3)明确项目关键控制点。

    12、评审结论

    专家组同意修改后通过该职业病危害项目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修改完善后的报告应经专家组组长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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