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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中一检测

    时间:2016.11.23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三路5

    联系人

    章春林

    项目名称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002,3,5,6-四氟苯类系列液晶材料中间体项目(三期年产202,3,5,6-四氟-4-甲基苄醇、202,3,5,6-四氟-4-甲氧基甲基苄醇)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简介

    总投资500万元,在厂区已有的十一车间内增加生产设备,并设置打料间、氢化间和产品灌装间,形成年产202,3,5,6-四氟-4-甲基苄醇、202,3,5,6-四氟-4-甲氧基甲基苄醇的生产规模。

    现场调查时间

    2016108

    现场调查技术人员

    王彦南、井瑜、徐越

    企业陪同人

    章春林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161014日、1516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刘丽、程鹏程

    企业陪同人

    章春林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

    环己烷、硫酸二甲酯、甲苯、甲醇、氢氧化钠、硫酸、四氟对苯二甲醇粉尘、乙腈、噪声、高温

    检测结果

     受检岗位工人接触的化学有害因素浓度或强度均符合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该项目属于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C26,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该项目的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等方面基本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1、十一车间硫酸二甲酯打料间应采取上送下吸的方式进行吸风排毒;灌装间吸风罩应更改设置的位置,使吸风口针对下料口进行吸风,并加大吸风量。

    2、硫酸二甲酯打料间、甲类仓库四(11号间)地面应铺设防渗漏、防腐材料,并设置应急用的泄险导流沟,收集的废液送往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净化处理后排放。

    3、十一车间三楼应增设冲淋设施,或将现有洗眼器更换为喷淋洗眼器;同时应增加1套空气呼吸器,供应急救援使用。

    4、针对该项目可能发生的有机氟急性中毒或氟化氢急性中毒事故,企业宜制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对员工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教育,对可能发生该事故的场所加强整体通风换气,如设置移动式轴流 风机,用于事故时的强制机械通风。

    5、十一车间控制室应采取照明效果更好的灯具。

    6、工人在进行取样作业时,应要求其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作业人员应位于上风向,并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

    7、加强职业卫生管理。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细化职业病防护设施有效性分析与评价,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2、完善废气装置检维修、填料更换等作业过程中防护措施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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