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瑞凌辐射制冷科技有限公司瑞凌辐射制冷超材料(降温薄膜)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开展的声明
发布:中一检测时间:2019.04.26关于宁波瑞凌辐射制冷科技有限公司瑞凌辐射制冷超材料(降温薄膜)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开展的声明 宁波瑞凌辐射制冷科技有限公司瑞凌辐射制冷超材料(降温薄膜)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奉化区柏香路 198 号,新建一幢生产厂房及附属建筑物等,总建筑面积9632m2,实施降温薄膜生产线项目,生产工艺为:原材料预处理、熔融挤出、铸片成型、牵引、收卷、镀膜、复合上下保护层、分切和包装,形成年产降温薄膜2000万m2的生产能力。 企业委托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4月编制完成了《宁波瑞凌辐射制冷科技有限公司瑞凌辐射制冷超材料(降温薄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宁波市奉化区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5月11日予以批复(奉环建字[2018]108号)。目前项目运行情况良好,初步具备验收条件。 本新建项目于2018年4月开工,2019年2月竣工。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已完成,宁波瑞凌辐射制冷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4月对该项目进行调试。 浙江中一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承担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对整个项目进行了现场勘探和调查,并编制《宁波瑞凌辐射制冷科技有限公司瑞凌辐射制冷超材料(降温薄膜)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现建设单位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进行自主验收,并申请宁波市奉化区环境保护局对本该项目产生的固废验收。 现特向公众公示,请多提宝贵意见。 公示时间:2019年4月23日至2018年5月22日 电话 18606688520 联系人 顾小姐
宁波瑞凌辐射制冷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4月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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