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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中一检测

    时间:2016.05.20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一东路2

    联系人

    章春林

    项目名称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400吨氟苯甲酸衍生物技术改造及苯乙酮副产绿色深加工项目(一期年产12002,3,4,5-四氟苯甲酰氯技术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项目简介

    总投资3000万元, 将原301车间推倒重建,并拆除该车间内原有200t/a四氟苯甲酰氯生产线,同时将120t/a三氟甲氧基苯甲酸生产线和60t/a四氟苯甲酸生产线搬迁至5#车间,在新建的301车间内新建年产12002,3,4,5-四氟苯甲酰氯生产线。20143月获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编号:虞园区投资[2014]17号)。后来由于企业名称变更,建设单位对项目备案通知书进行了变更申请,并于201617日取得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投资项目变更备案通知书(编号:虞经开区投资[2016]2号)。

    现场调查时间

    2016118

    现场调查技术人员

    李丹霞、何莲、朱华斌

    企业陪同人

    章春林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企业陪同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

    四氯苯酐粉尘、石灰石粉尘、一甲胺、环丁砜、甲苯、氟化钾、硫酸、三正丁胺、氢氧化钠、氯化亚砜、氯化氢、二氧化硫、氨、乙腈、三氟乙酸、噪声、高温。

    检测结果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拟建项目属于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业(C2710,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经综合分析,该项目在采取了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本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在正常生产运行情况下,能够满足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该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可行。

    建议:1、取样过程中注意通风,操作人员应位于上风侧,加强个体防护,并严格依操作规程取样。

    2、车间生产设备及废气净化装置检维修、清罐等作业时,应将管道、设备内的物料排空,采取强制通风换气措施,必要时进行有毒有害物质浓度的监测,以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逸散,工人需佩戴正确的个体防护用品,预防急性职业中毒、皮肤腐蚀、灼伤等事故。

    3、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文的要求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其中氨、氟化钾、硫化氢作为高毒物品以及剧毒化学品三正丁胺,须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4、拟建项目相关资料虽提出安装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探测报警装置,但未提供气体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及报警值等内容。企业应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 223-2009和《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 50493-2009等的要求,在可能发生有毒气体/可燃气体泄漏的位置设置检测报警器。

    5、应在异常情况或事故状态下可能产生氟化氢的场所如氟化釜附近和氟化钾投料间,以及可能产生氯的酰氯化釜附近分别设置氟化氢、氯有毒气体探测报警装置,并按相关要求正确设置。此外,301车间亚胺化釜附及罐区一甲胺储罐附近应设置一甲胺有毒气体探测报警装置。

    6、在设计和安装洗眼器冲淋设施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SH3047-1993等相关规定执行,如:考虑使用者直线到达洗眼器的时间不超过10秒,洗眼器的保护半径小于15米等。

    7、丙类仓库拟设置的墙体轴流风机,其做为事故通风装置时,换气次数需>12/h

    8、应在12#原料仓库、301车间废气处理装置区(尤其是使用、储存氨以及盐酸暂存的场所)按规范设置设置喷淋洗眼器。

    9、宜在丙类仓库和12#原料仓库等储存液态化学原料的仓库设置导流沟,并与应急池相连通。

    10、加强职业卫生管理。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评价报告》,按程序上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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