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本预评价报告对宁波慈溪轴承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套长寿命高可靠性高档汽车专用轴承生产线技改项目进行了综合分析,拟建项目在采取了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治措施和本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及建议的情况下,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接害工人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能够符合职业接触限值,为此,本项目能够满足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拟建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可行。
建议:
1)建设单位在工艺允许的前提条件下,针对高噪声设备,如卧式双面磨床、无心磨床、自动轴承套圈内圆磨床等,降低噪声设备布置的密度,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隔声措施;运行期间在工程防护不能满足听力防护要求时加强个体防护措施,督促工人作业时必须佩戴防噪耳塞;必要时可采取双重听力保护措施,在配备防噪耳塞的基础上,增加配备有效的防护耳罩,以消除或降低噪声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2)甲醇罐周围设置泄险沟(堰)。
3)甲醇罐周围应设置喷淋洗眼器。
4)5#-1车间设置浴室,浴室可由更/存衣间、洗浴间和管理间组成。更/存衣间设置更衣柜,便服和工作服分柜存放,避免工作服污染便服;洗浴间设置1~2个淋浴器和1个盥洗器。
5)拟建项目完成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要求,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做好作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严禁职业禁忌者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如存在职业健康损害者,应按规定给予复查、诊疗,并做好调岗、离岗等工作。
6)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及“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文的要求拟建项目应在在4#-1车间、4#-2车间和5#-2车间设置噪声有害、戴护耳器等警示标识,在5#-1车间设置注意高温、当心中毒、噪声有害、戴护耳器、戴防毒口罩、注意通风等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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