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领域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服务领域 > 评价报告网络信息公开
    朗盛(宁波)颜料有限公司

       发布:中一检测

    时间:2016.12.30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朗盛(宁波)颜料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祥路1

    联系人

    沈琰琼

    项目名称

    朗盛(宁波)颜料有限公司年产7万吨无机颜料项目

    项目简介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实施建设的工程内容:①初级氧化铁红生产线2.5t/a,压滤干燥包装线2.5t/a;②四条碾磨线,同时新建成品仓库、原料罐区等辅助生产装置以及公用工程、办公楼等行政管理设施。

    现场调查时间

    2016-08-05

    现场调查技术人员

    何向杰、刘颖东

    企业陪同人

    刘荣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161020-22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何向杰、刘颖东

    企业陪同人

    沈琰琼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

    氮氧化物、硝酸、氢氧化钠、碳酸钠、甲醇、磷酸、尿素、氨、硫化氢、磷酸、其他粉尘和噪声

    检测结果

    作业人员接触的噪声强度不符合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本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对朗盛(宁波)颜料有限公司年产7万吨无机颜料项目进行了综合分析,该项目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能够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的补充措施及建议,在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佩戴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后工人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能够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内,能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补充措施及建议:

    1)加强工人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由于该项目存在噪声超标岗位,企业应加强个体防护用品使用的管理,督促工人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耳罩,必要时可采取双重听力保护措施,在现有配备防护耳罩的基础上,增加配备有效的防噪耳塞。

    2)对于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如喷淋洗眼装置、空气呼吸器等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并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有效并正常运行。

    3)完善现场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

    4)对现场噪声产生大的设备建议增加隔音罩或进行更换,对碾磨车间DCS操作室增加隔音门。

    5)对现场操作室照度不合格,建议更换灯具或增加辅助照明,确保现场操作室照度合格。

    6)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要求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7)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要求,进一步做好工人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杜绝存在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对发现职业健康损害者,应按规定给予复查、诊疗,并妥善处置。

    8)对于外委的专业作业,如大修期间的反应器、塔、罐等应急检维修或密闭空间作业等,企业在与委托机构签订合同时,应提出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和职业病防护方面的要求,并监督外委企业做到以下内容:

    1)确保大维修时维修工人在通风设施开启,并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再佩戴护眼面罩、戴防护手套、穿防护工作服进行焊接作业,确保维修工人在通风设施开启,并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再佩戴防尘口罩、防噪耳塞进行打磨作业。

    2)在进入密闭空间进行维修作业前,应按《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的有关要求,进行强制通风;作业时应配专人现场监护。如通风条件有困难或含有大量有毒气体溢出的封闭空间,应使用正压供气式空气呼吸器。

    3)对各类塔、罐体和管道进行射线探伤作业时,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在作业过程中应对其进行监督,确保作业过程落实放射防护与安全设施,探伤人员作业时按规范佩戴个人剂量计和个体防护用品。

    4)督促外委企业按规范要求做好外包作业工人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建立健康监护档案,并对体检结果中发现的问题作相应的处置。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清晰,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原辅材料等描述较完整、准确;

    2、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分析较清晰;

    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正确;

    4、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基本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5、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程度分析较正确;

    6、职业卫生制度基本满足相关要求;

    7、职业健康监护基本落实;

    8、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具有可行性、针对性;

    9、对策措施和建议实用、合理、可行;

    10、评价结论正确。

    11、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及建议:

      1)完善项目职业健康监护资料分析;

      2)完善超标岗位原因分析;

    12、评审结论

       专家组同意修改后通过该职业病危害项目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修改完善后的报告应经专家组长签名确认。






     

    返回

    遇到问题?请给我们留言

    请填写您的手机号,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致电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