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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泰力冷轧钢有限公司

       发布:中一检测

    时间:2016.12.22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绍兴泰力冷轧钢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区中园3

    联系人

    马思妹

    项目名称

    绍兴泰力冷轧钢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项目简介

    绍兴泰力冷轧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力冷轧钢”)位于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区中园3号,成立于2006年,主要从事冷轧薄板的生产加工,现年生产加工钢带2.5万吨。

    用人单位于20061月获嵊州市发展局的投资项目备案(嵊发改中投)[2006]3号,且20063月开工建设,200712月进行设备调试,2008年进入试生产。

    该用人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未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也未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竣工后未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用人单位主要从设备选型、工程防护及个体防护等方面对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进行控制,采取了一定的防毒、防尘、减振降噪及防高温措施。

    该用人单位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酸洗车间、冷轧车间、车间三及配套的公辅工程设施。

    现场调查时间

     2016.11.10

    现场调查技术人员

      兵、李丹霞

    企业陪同人

    马思妹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16.11.14-2016.11.16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郑刚超、徐磊杰

      兵、李丹霞

    企业陪同人

    马思妹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

    二氧化氮、氨、臭氧、氢氧化钠、锰及其化合物、氯化氢、总粉尘浓度、一氧化碳、照度、

    紫外辐射、噪声

    检测结果

    作业人员接触的化学有害因素(有毒物质、粉尘)的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的要求。

    各评价单元受检岗位工人接触的噪声强度均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通过对该用人单位生产现场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和相关资料的综合分析,判定该用人单位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企业;同时结合生产现场职业卫生调查、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应急救援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调查及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用人单位当前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基本可行,正常状态下在一定程度上能控制和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人员健康的影响;后续生产过程中,用人单位按照评价报告所提出的措施和建议整改后,基本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组织管理

    1)对于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如通风装置、喷淋洗眼器等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并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有效并正常运行,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维护及更新。

    2)对于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关键控制点,用人单位应着重从操作规程、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等方面加强监管,以最大限度地预防职业危害。

    3)该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基本涵盖了该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但对于高温中暑、液氨泄漏、盐酸泄漏及氢氧化钠泄漏等的的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还未落实,企业应尽快组织相关演练,并将演练记录存档。。

    4)用人单位应加强职业卫生管理的力度,严格执行职业卫生管理相关制度。

    5)用人单位应加大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作业人员个体防护意识,使其主动、自觉、正确使用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并进行监督管理。

    6)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和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根据《职业健康技术规范》(GBZ 188-2014)结合该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7)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要求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工程防护

    1)建议用人单位在厂区内配备移动式除尘设备,及时将地面粉尘清理干净。同时宜为焊接作业点配置移动式轻便防尘和排毒设备。

    2)由于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中发现剥壳机产生一定浓度的粉尘,建议用人单位宜在剥壳机旁设置局部吸尘装置,以减少粉尘对作业人员的影响。。

    3)建设单位在工艺允许的前提条件下,针对高噪声设备,如冷轧机、平整机等,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隔声措施;运行期间在工程防护不能满足听力防护要求时加强个体防护措施,督促工人作业时必须佩戴防噪耳塞;必要时可采取双重听力保护措施,在配备防噪耳塞的基础上,增加配备有效的防护耳罩,以消除或降低噪声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个体防护

    1)用人单位应进一步完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发放周期及使用监管内容,督促工人作业时正确使用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2)用人单位需特别注意噪声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在目前生产工艺条件下,用人单位需加大防噪耳塞的发放数量,遇有防噪耳塞损坏的情况,应立即更换。

    健康监护

    1)用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相关规定全面履行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应安排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并严格执行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制度。

    2)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对需要复查的人员按要求进行复查。

    3)本次评价在职业健康监护情况中发现的问题,用人单位应在后续的职业健康检查中予以完善。

    应急救援

    1)锅炉房锅炉工和冷轧车间退火工人员夏季作业时,应注意高温防护,防止中暑。建议用人单位针对夏季高温中暑、酸洗区酸洗槽和中和槽巡检作业、液氨泄漏等职业病危害事故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演练记录存入职业卫生管理档案,针对演练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

    1)中暑急救方法措施

    a转移:迅速将患者抬到通风、阴凉、干爽的地方,使其平卧并解开衣扣,松开或脱去衣服,如衣服被汗水湿透应更换衣服。

    b降温:患者头部可捂上冷毛巾,可用50%酒精、白酒、冰水或冷水进行全身擦浴,然后用扇或电扇吹风,加速散热。有条件的也可用降温毯给予降温。但不要快速降低患者体温,当体温降至38℃以下时,要停止一切冷敷等强降温措施。

    c补水:患者仍有意识时,可给一些清凉饮料,在补充水分时,可加入少量盐或小苏打水。但千万不可急于补充大量水分,否则,会引起呕吐、腹痛、恶心等症状。

    d促醒:病人若已失去知觉,可指掐人中、合谷等穴,使其苏醒。若呼吸停止,应立即实施人工呼吸。

    e转送:对于重症中暑病人,必须立即送医院诊治。搬运病人时,应用担架运送,不可使患者步行,同时运送途中要注意,尽可能的用冰袋敷于病人额头、枕后、胸口、肘窝及大腿根部,积极进行物理降温,以保护大脑、心肺等重要脏器。

    2)盐酸应急救援预案:若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若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 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如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灭火方法:本品不燃。但与其它物品接触引起火灾时,消防人员须穿戴全身防护服,关闭火场中钢瓶的阀门,减弱火势,并用水喷淋保护去关闭阀门的人员。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3)氢氧化钠应急救援预案:若皮肤接触,可用510%硫酸镁溶液清洗。就医。若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3%硼酸溶液冲洗。就医。吸入后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就医。少量误食时立即用食醋、35%醋酸或5%稀盐酸、大量橘汁或柠檬汁等中和;给饮蛋清、牛奶或植物油并迅速就医,禁忌催吐和洗胃。就医。灭火方法:雾状水、砂土、二氧化碳灭火器。

    4)液氨的应急预案:若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应用2%硼酸液或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就医。若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如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灭火方法:消防人员必须穿戴全身防火防毒服。切断气源。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砂土。

    2)应急药箱中应配备50%酒精、510%硫酸镁、3%硼酸等应急药品。

    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要求,对设置的有毒报警仪应规范设置报警值,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应设警报值和高报值。液氨钢瓶储存区,对氨的报警器的预报值应设置为15mg/m3(21.2ppm),警报值设置为30mg/m3(42.4ppm)

    4)氨钢瓶储存区宜设置可容纳泄漏钢瓶的事故吸收水池。

    持续改进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本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细化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的相关培训,确保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

    2)用人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对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培训和监督,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督促其按要求正确使用各种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重视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定期更换及维护工作,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3)加强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的演练,并加强对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和检修。

    4)本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只针对目前生产状况,公司今后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发生变更,或因技术、工艺或原辅材料发生改变而引起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须按时申报,并应进一步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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