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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顺泽橡胶有限公司

       发布:中一检测

    时间:2016.11.25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宁波顺泽橡胶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路3200

    联系人

    张发金

    项目名称

    宁波顺泽橡胶有限公司5000/年改性丁腈生产线技改项目

    项目简介

    由于目前合成胶市场非常的低迷,所以顺泽橡胶公司决定对现有的产品进行创新,即为改性丁腈胶,改性丁腈胶是以丁腈胶乳和改性木质素液态共混生产技术。本项目分两期建设:第一期建成年产品成2500吨,第二期只增加一台隔膜压滤机、一台双螺杆挤出机就可达到设计要求年产5000吨改性丁腈胶。

    现场调查时间

    2016.1.18

    现场调查技术人员

    高真真、郑刚超、王彦南

    企业陪同人

    张发金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无检测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企业陪同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

    硫酸、碳酸钠、噪声

    检测结果

    类比合格

    评价结论与建议

    1.综合性评价

    1)总体布局评价

    本次评价对该项目总体布局使用检查表法评价,共检查9项,均符合。拟建项目的总体布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相关要求。

    2)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评价

    本次评价对该项目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使用检查表法评价,共检查3项,均符合。拟建项目的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方面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相关要求。

    3)建筑卫生学评价

    本次评价对该项目建筑卫生学使用检查表法评价,共检查2项,均符合。拟建项目的建筑卫生学方面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相关要求。

    4)辅助用室评价

    厂区内统一规划建设有一系列辅助用室,其设置数量能够满足厂区内工人的日常需求,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5)职业卫生管理评价

    拟建项目职业卫生工作统一纳入顺泽橡胶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公司现有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基本能满足项目正常运行时的要求。但拟建项目相关资料未提及针对该项目可能发生的紧急事故而增设的专项预案内容、项目相关职业卫生告知、培训等内容。拟建项目拟采取的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6)职业卫生专项投资评价

    拟建项目关于职业卫生专项投资依托现有人力资源部统一筹划概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工程技术补充措施

    1)拟建项目硫酸槽应进行密闭性检查,以及添加浓硫酸时,应确保硫酸槽内水量。防止密闭不严使硫酸泄漏、逸散,以及添加顺序错误,导致硫酸槽爆炸或泄漏事故。同时,工人应采取有效的个体防护(包括皮肤防护、呼吸道防护、眼部防护)。

    2)检维修作业时,应将管道、设备内的物料排空,必要时进行有毒有害物质浓度的监测,以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逸散,预防急性职业中毒。

    3)进入罐体、塔等容器类的设备以及管线等密闭空间内作业前,应切断一切物料,彻底冲洗、吹扫、置换,加好盲板。对氧含量、可燃气体含量等进行取样分析,经取样分析,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和现场警示标识,经密闭空间作业许可后方可进入作业。准入者应佩戴核实的个体防护用品,系好安全带(绳),携带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及通讯设施,在有监护者监护的情况下进行作业,并严格按照密闭空间职业安全卫生作业操作规程要求操作。

    3.应急救援补充措施

    针对拟建项目可能发生的应急事故,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中附录A表,完善急救箱内药品的配备,如医用酒精、脱脂棉花、棉签、绷带、烫伤软膏、2%碳酸氢钠、3%硼酸、创可贴、防暑降温药品等,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更新。

    4.职业卫生管理措施

    1)企业应在现有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方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基础上,增加拟建项目相关内容,并在日常运行过程中实施、落实。

    2)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明确培训内容及时间,保障职业卫生培训所需的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培训档案。

    3)企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

    4)企业应在厂区设置公告栏,将拟建项目相关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进行公布。

    5)针对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可能发生的应急事故,企业应在应急预案中增加相应内容或制订专项预案,并在之后的日常运行过程中加强应急救援演练。

    6)运行过程中,如有委外作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应监督承包方采取必要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7)在日常运行过程中,应加强个体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督促工人作业时正确使用,同时加强个体防护用品的定期维护和更换。

    8)企业应针对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特点,制定相应的密闭空间作业操作规程及安全卫生预案等,建立准入制度;进入密闭空间作业前,要充分通风换气,并检测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氧含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同时,进入密闭空间作业的人员需配备可靠的个体防护装备,并有专人监护。

    5. 其他补充措施

    1)初步设计时,建设单位应依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第三章的要求,编制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2)建设施工期,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开展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交建设施工期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检测、职业健康监护等相关资料和职业病防治总结报告。

    3)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 完善硫酸稀释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及防护措施的分析。2. 完善噪声来源分析及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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