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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吉恒宜家具有限公司

       发布:中一检测

    时间:2017.03.05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安吉恒宜家具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杭州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

    联系人

    樊超

    项目名称

    安吉恒宜家具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安吉恒宜家具有限公司位于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雾山寺(安吉健康医药产业园)3幢,安吉县安吉县位于长三角腹地,是浙江省湖州市的市属县。

    根据《安吉县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技术改造)》(备案号:安发经备[2015]193号),安吉恒宜家具有限公司进行生产家具及家具配件的生产加工,具有年产50万件(套)家具及家具配件的生产能力。

    该公司201511月开工建设,2016510日开始试运行。

    现场调查时间

    2017.1.3

    现场调查技术人员

    王文燕、麻晓书

    企业陪同人

    樊超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17.1.4~1.6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王文燕、麻晓书

    企业陪同人

    樊超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

    木粉尘、甲醛、噪声

    检测结果

    一、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评价

    检测结果表明,各受检岗位工人接触的化学有害因素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的职业接触限值。

    二、物理检测结果评价

    检测结果表明,除木工车间木工、木工车间枪钉工接触的噪声强度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外,其余检测岗位接触的噪声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1、评价结论

    该公司设置有有防尘、防噪等职业病防护设施,为工人配发相关的个人防护用品,并设置辅助卫生用室。公司成立了职业卫生管理组织,设立相应管理机构,并配备了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己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较完善,并为工人进行了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

    通过本报告的综合分析可知,该公司在总平面布置、总体布局、设备布局、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等方面较完善,经综合分析认为,该公司的职业卫生工作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在实际生产作业及今后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中,应逐步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建议措施,持续改进生产现场作业环境,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进一步提高企业的职业健康管理水平,以确保生产的安全、有效运行。

    2、建议

    1)对各木工机械设备上方吸尘设施、各轴流风机定期进行维护,确保各防护设施有效运转;定时清理布袋除尘器积灰,确保除尘设施可以有效运行。

    2)该用人单位已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但当企业因技术、工艺或原材料发生改变而引起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须按规定进行申报变更。若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发生变更时,也须按时申报。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本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细化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的相关培训,确保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

    4)用人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对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培训和监督,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督促其按要求正确使用各种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重视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定期更换及维护工作,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5)企业需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要求,进一步做好工人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杜绝存在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对发现职业健康损害者,应按规定给予复查、诊疗,并妥善处置。

    6)本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只针对目前生产状况,公司今后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发生变更,或因技术、工艺或原辅材料发生改变而引起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须按时申报,并应另作职业病危害评价。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

    地理位置

    杭州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

    联系人

    樊超

    项目名称

    安吉恒宜家具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安吉恒宜家具有限公司位于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雾山寺(安吉健康医药产业园)3幢,安吉县安吉县位于长三角腹地,是浙江省湖州市的市属县。

    根据《安吉县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技术改造)》(备案号:安发经备[2015]193号),安吉恒宜家具有限公司进行生产家具及家具配件的生产加工,具有年产50万件(套)家具及家具配件的生产能力。

    该公司201511月开工建设,2016510日开始试运行。

    现场调查时间

    2017.1.3

    现场调查技术人员

    王文燕、麻晓书

    企业陪同人

    樊超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17.1.4~1.6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王文燕、麻晓书

    企业陪同人

    樊超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

    木粉尘、甲醛、噪声

    检测结果

    一、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评价

    检测结果表明,各受检岗位工人接触的化学有害因素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的职业接触限值。

    二、物理检测结果评价

    检测结果表明,除木工车间木工、木工车间枪钉工接触的噪声强度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外,其余检测岗位接触的噪声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1、评价结论

    该公司设置有有防尘、防噪等职业病防护设施,为工人配发相关的个人防护用品,并设置辅助卫生用室。公司成立了职业卫生管理组织,设立相应管理机构,并配备了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己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较完善,并为工人进行了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

    通过本报告的综合分析可知,该公司在总平面布置、总体布局、设备布局、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等方面较完善,经综合分析认为,该公司的职业卫生工作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在实际生产作业及今后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中,应逐步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建议措施,持续改进生产现场作业环境,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进一步提高企业的职业健康管理水平,以确保生产的安全、有效运行。

    2、建议

    1)对各木工机械设备上方吸尘设施、各轴流风机定期进行维护,确保各防护设施有效运转;定时清理布袋除尘器积灰,确保除尘设施可以有效运行。

    2)该用人单位已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但当企业因技术、工艺或原材料发生改变而引起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须按规定进行申报变更。若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发生变更时,也须按时申报。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本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细化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的相关培训,确保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

    4)用人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对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培训和监督,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督促其按要求正确使用各种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重视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定期更换及维护工作,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5)企业需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要求,进一步做好工人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杜绝存在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对发现职业健康损害者,应按规定给予复查、诊疗,并妥善处置。

    6)本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只针对目前生产状况,公司今后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发生变更,或因技术、工艺或原辅材料发生改变而引起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须按时申报,并应另作职业病危害评价。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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