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1)总体布局:该项目除研发楼未布置在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西北风的下风侧外,其余总体布局情况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2)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该项目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合理,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3)职业病危害因素:该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矽尘、谷物粉尘、其他粉尘、高温和噪声。通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表明,除投料操作工3接触的矽尘浓度和部分工人接触噪声强度超标外,其余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均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职业病防护设施:该项目较全面地考虑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防尘、防毒、隔声减振降噪、防暑降温等防护措施,一定程度降低了工作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表明:该项目防毒、防暑降温的防护设施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防尘、隔声减振降噪的防护设施基本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5)应急救援措施:该项目除尚未配备氧气检测报警仪外,其余应急救援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6)建筑卫生学设置:该项目的建筑结构、通风、空气调节、采光照明等建筑卫生学内容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标准的相关要求。
(7)辅助用室设置:该项目除包装生产区未设置休息室外,其余辅助用室的设置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相关要求。
(8)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该项目为各评价单元作业工人配备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其配备的种类、数量、防护参数符合项目自身特点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9)职业卫生管理:该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制定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开展了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
(10)职业健康监护:该企业按规定对该项目进行了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体检率达到95.3%,未发现的职业禁忌证和疑似职业病,基本符合《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但企业未按实际工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且尚未安排在岗体检中发现的4名需复查人员进行复查。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进行行业划分,该项目行业编码门类是制造业,大类是农副食品加工业,小类是饲料加工(C1320)。综上所述,并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文的规定:该项目确定为 “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综上所述,该项目的总体布局、设备布局、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等方面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因此,该项目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能够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的补充措施及建议,在生产状况正常,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佩戴有效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后工人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能够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内,符合国家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整改建议
(1)企业应及时安排4名复查人员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书中的结论和建议进行复查,如发现职业禁忌人员,应将职业禁忌人员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2持续性改进建议
2.1职业病防护措施
(1)用人单位在今后防尘过程中,应遵循粉尘综合治理的八字方针:“革、水、密、风、护、管、教、查”。革即工艺改革,如采用机械化自动化投料替代现有的人工投料,选用无或低含量游离二氧化硅的原料,从源头减少或消除粉尘危害;水即湿式作业,建议用人单位采用湿式清扫地面,减少二次扬尘;密即密闭尘源,建议用人单位宜将现有的敞开式投料口改成密闭化投料口,或将现有的围挡固定,防止和减少粉尘外溢;风:即通风除尘,该项目已设有脉冲布袋除尘器,建议用人单位日常应定期对已设置的除尘设施维护清理,确保其正常运行,防护有效;护:即个人防护,该项目现有部分岗位粉尘浓度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用人单位应要求该岗位工人合理、正确地使用防尘口罩、防尘服等个人防护用品;管:用人单位要重视防尘工作,防尘设施的改善,维护管理要加强,确保设备的良好、高效运行;教:加强防尘工作的宣传教育,普及员工的防尘知识,使接尘者对粉尘危害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查即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应定期对接尘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定期对工作场所粉尘浓度进行检测。
(2)车间地面、设备、建构筑物等表面积尘,宜采用真空吸尘,不得采用压缩空气吹扫。
(3)除尘器更换滤袋时可能接触的粉尘浓度较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并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具。维护、检修现场应当有专人监护,并设置“禁止启动”、“禁止入内”等警示标识,确保维护、检修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干式除尘器应配备密封良好的卸灰阀和卸灰容器,灰料输送和搬运应避免散落,造成二次扬尘。
(4)该项目粉碎机、混合机、制粒机、膨化机、脉冲除尘器等均为高噪声设备,建议用人单位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噪声车间宜设置隔声休息室用于工人工间休息,或采用轮换休息,减少工人的接噪时间;对于目前无法从工艺上进行改进的过程必须做好工人的个人防护,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和个人防护的教育培训,督促进入噪声作业场所作业的人员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3M1110防噪声耳塞)。
(5)建设单位应对生产现场的提升机、刮板机、粉碎机、混合机等密闭设备经常性进行检查维护,及时消除现场中跑、冒、漏现象,降低职业危害;加强对各岗位设置的脉冲布袋除尘、管道、风机等除尘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清理,确保其防护有效;对各类泵和风机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润滑风机,确保其正常运行,避免异响的出现。
(6)生产车间2F配合小料投料和4F预混小料投料宜增加岗位送风或机械通风,加强车间全面通风。
2.2应急救援措施
(1)该项目各生产工艺过程中均存在粉尘,且鱼粉、玉米、淀粉等粉尘均具有爆炸性,预防粉尘爆炸应注意以下几点:①在操作区域要避免粉尘沉积, 勿使粉尘到处堆积, 或者使沉积粉尘不能飞扬, 在空间内的弥散度就达不到爆炸下限;②降低助燃剂的浓度 车间宜安装氧气表, 对产生粉尘的系统进行氧气含量监控, 同时可以降低系统的操作压力(甚至负压) , 在粉碎机和空气再循环用的风管、筛子、混合机等设备内采用不燃性气体部分地或全部代替空气, 以保证系统内粉尘处于安全状态。③公司应加强安全、职业健康教育, 严格各项操作规程定期检修各工序的通风除尘设备, 定期清除各料仓内的积尘。在任何生产过程中, 应注意建筑物内的所有表面没有粉尘。并加强对外来人员管理。④严禁明火 如吸烟、电焊等, 定期检修和保养各种线路。
(2)项目涉及受限空间作业,可能造成缺氧窒息,建议配备氧气检测报警仪;进入混合机等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实行许可证准批制度,进入前需对受限空间进行空气置换、空气检测、防护用品有效性检查等,确保安全才可进行作业,作业时应配专人现场监护。如通风条件有困难的封闭空间,应使用正压供气式空气呼吸器。
(3)企业对应急洗眼喷淋装置等应急救援设施应定期维护和清洁,应急箱的防护用品、药品应定期更换,确保其整洁完好、防护有效。
2.3个人防护用品
加强管理、督促和指导职工使用好个人防护用品,尤其是粉尘、噪声超标岗位,必须正确佩戴符合要求的朝美2002型防尘口罩和3M1110型防噪声耳塞方可作业;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后应储存在干净的储存柜内,不得悬挂于工作场所,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更新,以确保其有效性。
2.4职业健康监护
按规范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等要求,继续做好工人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按实际工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体检项目应全面;杜绝存在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对发现职业健康损害者,应按规定给予复查、诊疗,并妥善处置。在高温季节来临前组织接触高温的作业工人进行相关职业健康检查。
5.12
包装生产区增设休息室,并做好休息室的隔声降噪、防暑降温措施。
2.6职业卫生管理
(1)对于本报告书中提出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应在员工的职业卫生培训中着重提出、讲解其产生的部位、原因、可能产生的危害以及预防措施等,并作为员工培训的一项考核内容。
(2)对于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关键控制点,企业应着重从操作规程、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等方面加强监管,以最大限度地预防职业危害。
(3)继续做好员工职业卫生相关知识的培训,培训内容可包含: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如职业病防治法等)、项目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和可能导致的疾病、粉尘职业安全操作规程等。
(4)对于从事产生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应进一步依法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合同告知,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相应的职业病防治的教育和培训。
(5)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做好企业的各项职业卫生工作,不断补充和完善并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内容,按规范要求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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