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工需要佩戴哪些职业病防护装备
来源:时间:2001.07.201.眼睛、头部的防护用品的安全要求 (1)防止焊接弧光和火花烫伤的危害,应根据GB3609.1《焊接护目镜和面罩》的要求,选用符合作业条件的遮光镜片。 (2)焊工用面罩有手持式和头戴式两种,面罩和头盔的壳体应选用难燃或不燃的且无刺激皮肤的绝缘材料制成,罩体应遮住脸面和耳部,结构牢靠,无漏光。 (3)头戴式面罩,用于各类电弧焊或登高焊接作业,重量不应超过560g。 (4)辅助焊工应根据工作条件,选戴遮光性能相适应的面罩和防护眼镜。 (5)气焊、气割作业,应根据焊接、切割工件板的厚度,选用相应型号的防护眼镜片。 (6)焊接、切割的准备,清理工作,如打磨焊口,清除焊渣等,应使用镜片不易破碎成片的防渣眼镜。
2.焊工工作服的安全要求 (1)焊工工作服应根据焊接与切割工作的特点选用。 (2)棉帆布工作服广泛用于一般焊接、切割工作,工作服的颜色为白色。 (3)气体保护焊在紫外线作用下,有产生臭氧等气体时应选用粗毛呢或皮革等面料制成的工作服,以防焊工在操作中被烫伤或体温增高。 (4)全位置焊接工作的焊工应配用皮制工作服。 (5)在仰焊切割时,为了防止火星、熔渣从高处溅落到头部和肩上,焊工应在颈部围毛巾,穿着用防燃材料制成的护肩、长袖套、围裙和鞋盖等。 (6)焊工穿用的工作服不应潮湿,工作服的口袋应有袋盖上身应遮住腰部,裤长应罩住鞋面,工作服上不应有破损,孔洞和缝隙,不允许沾有油、脂。 (7)焊接与切割作业的工作服,不能用一般合成纤维织物制作。
3.焊工手套的安全要求 (1)焊工手套应选用耐磨、耐辐射热的皮革或棉帆布和皮革合制材料制成,其长度不应小于300mm,要缝制结实 焊工不应戴有破损和潮湿的手套。 (2)焊工在可能导电的焊接场所工作时,所用的手套应该用具有绝缘性能的材料(或附加绝缘层)制成,并经耐电压5000V试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4.焊工防护鞋的安全要求 (1)焊工防护鞋应具有绝缘、抗热、不易燃、耐磨损和防滑的性能。 (2)电焊工穿用防护鞋的橡胶鞋底,应经耐电压5000V的试验合格, 如在易燃易爆场合焊接时,鞋底不应有鞋钉,以免产生摩擦火星。 (3)在有积水的地面焊接切割时,焊工应穿用经过耐电压6000V,试验合格的防水橡胶鞋。
5.电焊、切割的其他防护用具 (1)电焊、切割工作场所,由于弧光辐射、溶渣飞溅、影响周围视线、应设置弧光防护室或护屏,护屏应选用不燃材料制成其表面应涂上黑色或深灰色油漆,高度不应低于1.8m,下部应留有25cm流通空气的空隙。 (2)焊工登高或在可能发生坠落的场所进行焊接,切割作业时所用的安全带,应符合GB720和GB721《安全带》的要求,安全带上安全绳的挂钩应挂牢。 (3)焊工用的安全帽应符合GB2811《安全帽》的要求。 (4)焊工使用的工具袋,桶应完好无孔洞,焊工常用的手锤渣铲,钢丝刷等工具应连接牢固。 (5)焊工所用的移动式照明灯具的电源线,应采用YQ或YQW型橡胶套绝缘电缆,导线完好无破损,灯具开关无漏电,电压应根据现场情况确定或用12V的安全电压,灯具的灯泡应有金属网罩防护。 (来源: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分会)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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